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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增滘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项目选聘公告发表时间:2018-09-30 15:36 广州市荔湾区增滘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项目选聘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对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穗教基一〔2018〕17号)及《荔湾区小学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荔教办〔2018〕106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寻求校内课后服务综合机构建立合作,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参加选聘。
(二)持有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体育、科技等俱乐部; (三)具有广州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持有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有面向青少年体育、艺术、科技等办学内容和经验的培训机构等。 七、参聘文件组成: (一)资质审核。第三方社会机构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4)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5)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信文件;(6)从事面向青少年体育、艺术、阅读、科技等办学经验材料;(7)针对增滘小学两校区实际情况拟定的课后托管服务培训方案(含授课课程大纲、考勤管理系统、巡查管理人员服务方案、突发事件处理等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和详细报价单及总收费报价标准等。以上文件放入文件袋密封并盖章。 八、参聘办法: 参与选聘机构须在材料投交规定时间内将参聘材料密封盖章,交放于广州市荔湾区增滘小学校本部传达室。 九、材料投交时间: 自2018年10月8日9:00至2018年10月11日9:00止(非该时段不受理) 十、选聘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下午3:30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增滘小学校本部二楼多功能室。 (参与选聘且具备相关资格的机构派出1-2名工作人员到校作15分钟自我陈述) 广州市荔湾区增滘小学 2018年9月30日 |